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部免税;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部分免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等。”